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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严禁野蛮开采大理石

1998-06-06 来源:光明日报 杨庆春 我有话说

大理石之乡——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决定,从1998年起严禁在苍山野蛮开采大理石,把工作重点放在切实保护苍山洱海生态环境和积极培植旅游支柱产业上,努力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大理生产大理石始于唐代,世代相传,历久不衰,改革开放后发展更快。主要制品有浮雕、屏风、盆景、茶几、桌椅、花瓶、烟茶酒具等,品种多达百余种。大理石制品畅销国内,远销日本、叙利亚、阿拉伯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为勤劳智慧的白族人民赢得了声誉。1997年,全州大理石开采和加工企业有910多户,拥有大小开采加工设备1000多台,从业人员3200多人,总产值1.2亿元。

大理石生产的兴旺发达,富裕了白族群众,繁荣了民族经济,但也造成资源浪费、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危及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理的生态环境。对此,大理州委、州政府决定划定范围,科学开采,严禁野蛮开采大理石,并拓宽从州内外引进原料的渠道,利用大理的知名优势,着力搞好深加工和销售。同时,努力开发苍山洱海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大理“风、花、雪、月”的独特魅力,积极培植旅游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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